说到这几天的高频词汇,个税绝对榜上有名。10月24日,一则“年入12万以上被定为高收入,将成为个税调节重点”的消息出现在网络上,可谓搅动了一池春水,网友议论纷纷。随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马上出来辟谣了,称该说法是一种推演和误传。众说纷纭,吃瓜群众们云里雾里。作为资深财税专家,今天理臣君就来跟大伙唠嗑唠嗑,关于个税,那些大家都不太知道的事儿。
个税实行7级税率
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税标准按照201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行征收。此次税法修改,提高了个税起征点,即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分为七个梯度。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税率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税率45%。
以市民小刘为例,9月份小刘税前超过2万元的薪水,在扣除五险一金及税费后,拿到手的不到1.7万元。
理臣君来告诉你,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梯度计税,即税前工资额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再减去3500元的免征部分,其余对照相应梯度进行计税。
哇,小刘的工资在厦门算是很高了吧。不过小刘依然不开心,因为在扣除房租与生活开销后,每月他能剩下七八千元。但是,厦门的房价你懂的,小刘表示要在厦门买房,自己的工资仍然不够瞧的。所以他坚决地认为年入12万以上真的不能算高收入人群。
11种个人收入要征税
来跟理臣君读读税法。根据2011年修改后的税法,目前国内共有11个需要征收的个税项目。除了按例规定的“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之外,还包括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承包与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共10个大项。快来算算你得交几项。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我国实行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前者税率为3%至45%,后者为5%至35%。
例如,理臣君的网络小编小吴每个月扣除五险一金后的税前收入是6000元,在扣除3500元的免征额之后,剩余的2500元就要按照现有的7个档次,分为1500元(第一档)+1000元(第二档)两个部分进行缴税。按税率计算,小张每个月要缴纳的税收为145元,相当于税前工资的2.4%。
此外,我国对剩余的9项所得收入采取比例税率,税率为20%,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所得税率,同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畸高的劳务报酬可以加成征收。
所谓比例税,举例来说,不考虑其他因素,某人上个月劳务所得是1000元,劳务所得免征额是800元,按照20%的税率,就要缴纳40元的税费,实际收入是960元。
个税起征点3500元
中国的个税起征点(实际为免征额)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此次调整后,工薪收入者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
在2011年调整之后,个税起征点距今已5年未再进行上调。同时,平均工资却在不断上涨,物价也在不断攀升。今年5月13日,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全部调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0809元,折合月平均工资为4234元。
所以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不断。不过,理臣君认为,个税起征点并非越高越好,但确实应该建立一个与物价、工资涨幅挂钩的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进行调整。
只有2%的人缴个税?
说起个税,好像人人要交税。其实,全国政协委员、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曾表示,在中国,只有2800万人缴纳个税,占总人口的不到2%,个税已经相当边缘化。
贾康表示,现有体制下,一些富豪不给自己开工资就不用交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机制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而按照之前官方提出的“综合+分类”的改革方向,一旦个税覆盖所有收入,大富豪们肯定都会被征收最高一档45%的边际税率,这样就合理得多。
“个人所得税应该主要对待高收入阶层,先富起来的阶层,但恰恰超额累进机制对他们的调节很少。”贾康说。对于这个说法,理臣君点赞。
(综合《新京报》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