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是生产制造企业,为扩大生产于2013年与另一工业园区签订征地协议。因土地指标协议征地约100亩,土地证至今才领了50亩。2013年开始建设厂房至2015年10月竣工,在建设过程中我企业将部分生产线搬到未彻底完工的厂房内生产(营业执照己于2014年12月变更为新址,还未办理房产证)。请问我们何时征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
答:税法依据:
一、《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第九条 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 十九 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
一、土地使用税:贵公司土地使用税应从2013年签订征地协议次月起开始缴纳。但实操中,贵公司实际占用土地没有达到协议面积,可以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
二、房产税:贵公司2014年搬迁在未完工的厂房进行生产,应使用之月起交纳房产税。理臣税务实操,让老板离不开你:理臣税务实操系列课程,立足当前以及适时的财税政策,以企业的现实需求及问题作为出发点,涵盖纳税筹划、税务稽查、涉税实务、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上市涉税等内容,充分满足企业专业人员对于税务知识、技能提升的需求,通过培训学习切实帮助专业人员去解决企业税务风险、降低企业税负等实际问题,一解老板燃眉之急。所以说,税务实操课程好不好,还得看“实不实用”。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