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400-835-0088

APP下载

APP下载

预约听课

预约听课

返回顶部

首页 > 会计实操 > 税务实操 > 解析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解析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来源:理臣教育 编辑:理臣君 2018-01-24 220

政部会计司2017年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最新解读,基于增值税的要求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规则又做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补充。接下来就跟理臣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增值税会计处理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1)“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下关于增值税的核算,22号文设置了10个二级科目,“增值税检查调整”这个二级科目依然有效。这样增值税的二级科目就有11个。

2)新设的二级科目有:“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七个,新增的科目数量是相当多的,这也给学习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下设置了10个三级科目,从科目的数量上来看基本可以满足核算需求。

2)22号文较之意见稿最大的进步是将“简易计税”由三级科目变成了二级科目,这个改变是十分必要的,如果一个企业既有一般计税项目又有简易计税项目,那么将“简易计税”科目放在三级是无法核算清楚的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能在“进项税额”科目下核算的增值税额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一般纳税人支付或负担;

2)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准予抵扣是有条件的,必须符合财税【2016】36号文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同时根据22文后续的规定,笔者认为准予抵扣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条件是“已认证通过”,如果不满足该条件的,需要先计入“待认证进行税额”进行过渡,这一点将在后面详细讨论,这里请大家必须关注这个细节。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还有很多,可以登录理臣教育网了解详情,苏州的小伙伴可以参加苏州会计培训班,对今后的职业生涯会有很大帮助。

相关推荐
相关资讯
更多
初级会计导航
考试资讯
辅导课程
考试资料
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