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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行业资讯 > 税务资讯 > 海关总署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
海关总署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试点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陆敏 2016-09-23 1406
据海关总署消息,自2016年9月1日起,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的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除外),以及河南新郑综合保税区、湖北武汉出口加工区、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四川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和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5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覆盖面占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30.47%

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企业选择按进口料件征收关税时,应一并补征关税税款缓税利息。
利用该项政策,企业可以自主合理降低税负、降低成本,更有利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灵活面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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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臣税务实操系列课程,立足当前以及适时的财税政策,以企业的现实需求及问题作为出发点,涵盖纳税筹划、税务稽查、涉税实务、出口退税、企业所得税、上市涉税等内容,充分满足企业专业人员对于税务知识、技能提升的需求,通过培训学习切实帮助专业人员去解决企业税务风险、降低企业税负等实际问题,一解老板燃眉之急。所以说,税务实操课程好不好,还得看“实不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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