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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处理方法
来源:理臣教育 编辑: 2019-01-08 1757

  摘要:当一家公司被控股足以影响日常经营生产的时候,权益法核算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他,投资者和被投资公司在资本中所占比例会得到一个平衡。更方便企业后期的长运发展。或则更丰厚的回报。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

  处置价款与处置部分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处置损益,即投资收益;对于原来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分如下情况进行处理:

  (1)投资方全部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时,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属资本公积-其他不转投资收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3)投资方处置部分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作为金融资产核算的,应当按照将原来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或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理原则与(1)相同。

  “其他综合收益”不是会计科目,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主要内容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形成的利得和损失;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存货或自用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的利得和损失;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形成的利得和损失;套期保值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所形成的利得和损失。

  权益法核算与成本的区别

  区别一:两者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权益法核算的权益法和成本法区别图片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二是对“四无”企业,“四无”企业,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这种情况一般是买了少量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占20%以下,这些股份是非流通的,  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则要依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准则来处理。比如:一个企业在二级市场上买了点股票,当然不能按长期股权投资来处理了。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权益法核算的比例

  1、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即持股比例大于50%或者持股比例小于50%但实质构成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2、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一般在20%~50%,采用权益法核算。

  3、不具有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投资,持股比例一般小于20%,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不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简单通过了解权益法核算的知识,我们的会计师对于其概念和大概的实施方法在心中基本上会哟一个雏形。在接下来的具体核算和核算能力不匹配的情况下可以参加相应的权益法核算培训。如果您在工作中有碎片化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也可以加我们学校老师联系方式,让老师以专业的知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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