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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这些创业优惠政策你知道吗

2016年08月03日 14:54 来源:理臣资讯
又是一年毕业季,高校毕业生们告别了学生生涯,正式进入了社会。在“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时代,许多大学生毕业后选择了投身到创业浪潮中,而国家也出台了税收、融资等诸多方面优惠政策来支持和鼓励他们创业。

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最新创业优惠政策,是走好创业之路的第一步。小编精心整理了几条大学生们最为关心的税收、融资等方面创业优惠政策,大家赶紧学起来吧!

税收优惠政策

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浙江省标准)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1.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调整小额担保贷款为创业担保贷款。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在校大学生、城乡劳动者创办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下同)的,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2.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实行全额贴息,予以贴息的利率可在基础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温馨提醒: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简化企业登记制度

全面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继续放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举措,降低大学生创业门槛。

PS:此外,由于大学生创业初期开办的企业通常规模较小,大部分属于小微企业,所以掌握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也非常有必要。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含)以内扩大到30万元(含)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中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如下: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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