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

电话客服

电话客服
400-835-0088

APP下载

APP下载

预约听课

预约听课

返回顶部

首页 > 非财管理 > 非财知识 > 委托收款背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委托收款背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理臣教育网 编辑:理臣君 2018-04-25 335

  委托收款背书,又称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其性质为非转让背书,不因背书而转让票据权利。那么什么是委托收款背书,委托收款背书有哪些注意事项!跟着理臣小编一起来看看!

  委托收款背书的概念:

  委托收款背书,又称委任背书,是指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权利,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背书。委托收款背书不是票据权利的转让,实际上是代理权在票据上的体现,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代理人,而背书人则是被代理人,被背书人(代理人)收取的票据金额必须归于背书人(被代理人),既然被背书人不是票据的所有权人,其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将票据进行转让背书。若其要进行转让,必须以背书人的名义(即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若其进行转让背书,则是属于越权代理,背书无效,这势必影响背书的连续性。

  委托收款背书这是指持票人以他人代替自己行使票据上的权利而收取票据金额为目的的背书。以此可见,该背书方式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而是代理权在票据上的体现,其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票据上的权利转让与被转让关系,被背书人是背书人的代理人,而背书人则是被代理人,被背书人(代理人)收取的票据金额必须归于背书人(被代理人),既然被背书人不是票据的所有权人,其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将票据进行转让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持票人依据法律规定的记载事项作成背书并交付才能生效。按《票据法》的规定,背书人可以记载“委托收款”字样,但如果记载“托收”、“因收款”、“代理”等字样的,也应该认为有效。

  委托收款背书其性质为非转让背书,不因背书而转让票据权利。委托收款背书应记载下列事项:

  (1)背书人签章。背书人在背书人栏内签章,这是背书行为的要件。

  (2)背书日期。与一般转让背书一样,属相对应记载事项。一般应予记载,如果未记载,法律推定为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3)被背书人名称。

  (4)应记明委托收款的意思。在背书栏内清晰记载"委托收款"字样。

  《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意思是,被背书人因委托收款背书而取得代理权后,可以代为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在具体行使这些权利的过程中,还可以请求作成拒绝证明、发出拒绝事由通知、行使利益偿还请求权等,但不能行使转让票据等处分权利。

  委托收款背书的注意事项:

  委托收款背书是持票人以行使票据权利为目的,授予被背书人以代理权的背书。其性质为非转让背书,不因背书而转让票据权利。委托收款背书应记载下列事项:

  (1)背书人签章。背书人在背书人栏内签章,这是背书行为的要件。

  (2)应记明委托收款的意思。在背书栏内清晰记载"委托收款"字样。

  (3)被背书人名称。

  (4)背书日期。与一般转让背书一样,属相对应记载事项。一般应予记载,如果未记载,法律推定为票据到期日前背书。

  效力范围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如下:

  ⑴代理权授与效力。票据权利仍属于背书人所有,被背书人仅取得代背书人行使票据权利的代理权。具体讲,他可以进行付款的提示,受领票据金额,不获付款时可请求作成拒绝付款证书等。

  ⑵不切断抗辩的效力。由于委托收款背书不发生权利转移效力,票据权利人仍为背书人,因而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自己与背书人之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被背书人。这一点与转让背书截然相反,在转让背书中,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与持票人的前手间所存在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不仅如此,如果票据债务人与经委托收款背书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也不得对抗该持票人,因为他不是为自己行使权利,而是代为他人行使权利。比如某A经委托收款背书委托某B代为收款,付款人某C如果与某A存在抗辩事由(如某A曾欠某C一笔款项未清偿〉,当然可以对抗某B的权利主张。反之,如果某B曾欠某C一笔款项未清偿,某C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某B的权利主张。

  ⑶权利证明效力。委托收款背书所证明的权利是代理权,而非票据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委托收款背书中的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不存在担保关系,因为被背书人是代背书人行使权利,如果被背书人行使权利时遭到拒绝,视同背书人行使权利遭拒绝。

  与质押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与质押背书的相同之处:

  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委托收款背书与质押背书的不同之处:

  在背书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关于委托收款背书的相关内容,如果想知道更多关于委托收款背书的知识可参加泉州会计培训,或者登录理臣教育网!

相关推荐
相关资讯
更多
初级会计导航
考试资讯
辅导课程
考试资料
考试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