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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抗辩权_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日一练,理臣教有
来源:理臣教育 编辑:理臣教育 2021-06-11 42
伟大的成绩和辛勤的劳动成正比例,有一分劳动就有一分收获,日积月累,从少到多,奇迹就可以创造出来。学习一切,以求知道得更多,知道一切。2021年备考中级会计,来理臣教育一起来复习考点吧!

【多选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有(  )。

A.票据上没有记载出票日期

B.票据上没有记载付款地

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

D.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交付的货物有严重的质量问题

中级会计实务每日一练,加油加油!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1)选项A:出票日期属于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无效,票据债务人可以进行对物抗辩;(2)选项B:付款地属于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的票据有效,票据债务人不能进行对物抗辩;(3)选项C: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票据债务人可以进行对物抗辩;(4)选项D: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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