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税务稽查 如何妥当处理才能减少企业损失

金税三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之后,许多企业都要面临着税务的稽查。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正确应对才能将企业的风险减少呢?如何降低失业的损失呢?下面就以一个案例,和大家分享一下面对税务稽查时,如何妥当处理,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

甲企业于2008年初向乙企业借款300万元,利率10%,当年度支付利息为30万元,企业计入财务费用(未取得资金占用费发票),2010年初将借款归还。2015年2月,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且挂帐时间较长,要求企业提供资料说明情况。

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了向丙借款400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利率10%,并提供了2013年支付利息40万元的相关凭证(银行回单及收据收据),相关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中(未取得资金占用费发票)。税关机关以甲企业未取得合法票据列支成本费用为由,要求企业补交2013年企业所得税10万元及滞纳金。甲企业提出,2008年亦有相同情况列支费用。税务机关遂要求甲不仅应补交2013年企业所得税10万元及滞纳金,还需补交2008年企业所得税7.5万元及滞纳金7.5万元,并处罚款8.75万元(按应纳税款的50%)。

该企业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是什么?

一、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不够了解-----向非金融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应该要取得合法票据。

二、财务人员在不了解税收政策的情况下,没有及时寻求专家的帮助。

三、举证不当,等于自投罗网----主动提供2008年借款利息未取得发票的证据。

税务机关的处理是否恰当?

税务机关对2008年的借款利息补税及处滞纳金和罚款的处理是不恰当的。税收征管法中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以上这条法规意思是如果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 的,税款的追征期最长只有5年,而2008年到2015年,显然已超过5年的追征期。接下来要了解企业因利息未取得发票少交的企业所得税是不是属于“偷税、抗税、骗税”的范围之内。

偷税: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采取各种不公开的手段,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隐瞒真实情况,不缴或少缴税款,欺骗税务机关的行为。

由案例可知,这家企业虽然少交税,但是与之相关的利息支出已经计入财务费用中了,并没有“伪造、变造”等行为,也没有“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因此不能一概而论的判定为偷税,更不存在抗税和骗税一说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也就是说企业被税务机关多征税款及滞纳金和罚款19.55(7.5+8.3+3.75)万元。

面对这样的情况,企业的会计人员应如何处理呢?

一、建议会计人员在政策不了解的情况下,向专业人士咨询,只有做到了心中有数,才能够更加积极的应对。

二、当税务机关进行询问和了解情况时,最好秉承“有问必答 ,不问不答”的原则,不要透露过多与本案无关的事项,以免节外生枝。

三、与税务人员搞好关系,了解税务机关需要查补哪些事项。

与税务人员搞好关系主要目的是尽量让税务机关少处罚或者免于处罚,这么做主要是因为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处罚,其实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当然,即使搞好关系,按日计算的滞纳金还是少不了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窍门,在税务机关作出处罚之前,悄悄地把2014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了,在2014年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将2013年未取得发票的利息做纳税调增,再将申报表提供给检查人员。

这种时候,检查人员可能就要面临一种尴尬了:纳税人已经主动改正错误了,自然是不能罚款了,那么税也交了,滞纳金应该怎么收呢?解决这个问题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可以跟丙企业商量:补开资金占用费发票。

四、对于税务机关要求补交2008年利息支出对应的所得税及滞纳金和罚款事项,可以在税务机关做出处罚决定之前,要求听证----进行申诉,并列举相关政策依据进行陈述和辩解。

如果税务机关对2008年利息支出已做出了补税及处罚决定的,但纳税人认为不合理,也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不过必须记得申请行政复议时间: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否则会丧失了胜诉权。

金税三期推广之后,税务稽查随时都有可能发生,面对税务检查,只有做到积极应对,才能为企业降低损失。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这些应对检查的妥当处理方式都是需要了然于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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