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前阵子北京等地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时,关于“滴滴待嫁”的搞笑段子你还记得吗?你知道不?厦门版的也来啦!
10月27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在官网上发布《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么重磅的消息,关心天下的理臣君当然不能错过,不管你是司机还是乘客,跟你的关系都是大大地。赶紧跟着理臣君来看看,这细则都有哪些关键内容吧。
首先,对车辆有要求,涉及到了排量、轴距等关键指标,具体有以下要求: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排气、噪声排放符合本市环保标准。
(四)取得本市机动车牌照。
(五)首次申请时,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
(六)采用具有燃油动力装置车型的,具体条件为:
⒈发动机排量不低于1950毫升,或者排量不低于1750毫升且发动机功率不低于110千瓦。
⒉轴距不低于2700毫米。
采用不具有燃油动力装置的新能源车型,具体条件为:
⒈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车型。
⒉续驶里程不低于250千米(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准)。
⒊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
(七)车辆不得安装出租汽车标志顶灯、营运标志和空车待租标志,车身不得有区别于私家车的专用标识,车身颜色应使用出厂原色,不得定制专有颜色。
(八)车辆所有人应与已取得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接入协议,并在接入协议中承诺车辆在同一时间内只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网约车运营服务。
对驾驶员也有要求,并且涉及了户口哟。赶紧来看看,你符不符合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含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满6个月以上)。
(二)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未列入交通、公安部门不良记录。
(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无暴力犯罪记录。
(七)承诺在同一时间内只在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车服务。
(八)参加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合格。
同时,市交通运输局于10月27日至11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电子邮件:ygctaxi@xm.gov.cn。请在邮件主题中标明“网约车政策意见建议”。
2、传真:(0592)5679700。
3、信函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709室出租汽车管理科 (邮政编码36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网约车政策意见建议”。
理臣君只能挑重点的说,有兴趣想了解整个文件的可以登录 http://www.xmcp.gov.cn/gzcy/myzj/201610/t20161027_1372942.htm
附件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