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真题(非完整版))
A、对产品的相撞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B、通过智力活动创造出的关于新产品的技术方案
C、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动物和植物的品种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
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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