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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是怎么样?
来源:理臣教育 编辑:理臣君 2018-01-27 291

作为会计人,相信大家都知道自从国家出台了新的增值税法,虽然保障了很多生产商和销售商。但是在工作中,会计人难免会出现差错。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时候,特别容易出错,如果出错了,该怎样补救。下面小编来介绍一下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

什么时候情况下增值税发票可以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怎么样?

作废处理: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

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3)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4)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日常工作中,会计人一定要记得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是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在上海的小伙伴们,如果你对“增值税发票作废流程”还是不明白的话,可以到上海会计培训班进行进一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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