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级会计实务》教材预计总体应该变化不大,具体教材变化内容预测如下:
1、第一章会计概述、第四章所有者权益和第七章管理会计基础:
预计基本没有变化
2、第二章资产:
①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可一次性抵扣。
②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增值税税率16%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
3、第三章负债:
调整增值税税率,同第二章。
4、第五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①根据2017年修订的新收入准则对收入这一节内容进行重新编写;
②调整增值税税率,同第二章。
5、第六章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 6号文件,对部分资产负债表的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主要变动如下:
①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②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③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6、第八章政府会计基础:
根据财会 [2018] 31 号,对政府会计负债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020年《经济法基础》教材预计总体应该变化不大,具体教材变化内容预测如下:
一、第一章总论、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和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这四章预计总体无实质性变化。
二、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2019年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预计有可能影响本章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开立部分的内容,但整体变动不大。
三、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主要变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增值税税率16%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调整为9%。
2、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取消了购进不动产进项税额分两年抵扣。 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可一次性抵扣。
四、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2019年教材中的个人所得税部分是按照征求意见稿来进行编写,与正式文件有一定的差异,预计在2020年教材,会按照正式文件进行调整,建议在2020年教材发布后再开始这部分学习。
五、第六章 其他税收法律制度
2019年教材中的印花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按照征求意见稿进行编写,该部分内容预计在2020年教材中,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2020年教材发布后再开始这部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