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取得的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那么无形资产取得的核算是什么?跟着理臣小编一起来看看!
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无形资产科目;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
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无形资产科目。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何进行无形资产核算
1、研究和开发费用资本化
企业无形资产的取得主要有:外购、自创、接受其他单位投资三种途径。外购与接受投资的无形资产价值的确认较为容易,对于自创无形资产核算,按照现行规定仅包括取得注册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支出,而把研究和开发过程中的费用记入当期损益,采用费用化处理。这种处理的结果会导致企业自创无形资产价值不能全部体现出来,甚至导致知识产品的成本计量严重失真,对于投资人利用提供的信息做出投资决策是非常不利的。因此,企业应该对自创无形资产研究和开发支出尽量资本化。
由于研究费用与新产品或新工艺的生产或使用及给企业带来效益的确定性较差,应在费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记入当期损益,并且在以后会计期间也不确认为资产。对于研究活动—— 初步智力成果,采取费用化处理;对于开发项目由于是直接转化为生产力,应该采取资本化处理方法。例如,对有些随同固定资产硬件系统一起投入的软件系统(如计算机软件系统)可考虑与固定资产硬件系统合并在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2、对有确切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
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采用加速摊销法中的年数总和法进行摊销。对于没有确切年限的非专利技术,可以不作摊销,为了对这一类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补偿,可以建立“无形资产信息系统”规范无形资产管理与衡量无形资产价值。对无限寿命的无形资产,如外购商誉,则不应当摊销。外购商誉能在多方面起作用,难以分清其在各方面作用的权重,对于这类无形资产应采用定期评估的方法,定期调整帐面价值。
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摊销科目。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报经批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或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按以下情 况处理: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按照待处置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按照已计提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照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置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 —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
(一)外购的无形资产
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无形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所购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企业自行进行的无形资产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支出,按下列规定处理:
1.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应当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对于企业内部开发项目发生的开发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它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关于无形资产取得的核算相关内容,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无形资产取得的核算可参加南京会计培训,或者登录理臣教育网在线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