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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 > 关停企业的免税良机
关停企业的免税良机
来源:综合整理 编辑:理臣君 2018-10-29 279

  每当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时候,我们都会听到这样一个词,叫“关停并转”。但是站在法律层面,似乎对这样的词并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位。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这个文件明确要求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应该说这些企业有的生不如死,有的苟延残喘,确实也不容易,国家给与这样的优惠政策,也确实有利于推进去产能、调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这个文件也没有解释什么叫停产停业、关闭,笔者查阅了一些资料,发现北京市国资委就曾经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劣势及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国有企业退出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北京市属国有企业的退出方式包括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停产、注销、破产清算和搬迁。

  关,就是关闭,我理解既然关闭,实际企业最终要注销退出。

  停,就是停产停业,企业主体暂时不注销,待机寻找出路。

  并,就是被别人并并购,和别人进行重组。

  转,应该是转产。

  相对而言,关停企业普遍财务都非常困难,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完税压力很大。国家顺势给与必要的减免虽然不能让企业起死回生,但是企业也可以让企业死的体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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