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冲减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或用期间费用直接冲减应税收入,从而减少营业收入,偷逃营业税。
2、将营业收入转作其他收入(如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从而偷逃营业税。
3、将应税收入挂在往来帐上,不计缴营业税。
4、少记营业收入,偷逃营业税。
5、巧立名目隐瞒营业收入,偷逃营业税。
6、对应税收入不及时申报纳税。
7、分解收入,把全部或部分应税收入直接冲减有关资产,从而不计或者少计收入,偷逃营业税。
8、对应税收入不申报纳税。
9、以房换地或以地换房不计收入,从而逃避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