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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注意事项
来源:理臣教育 编辑:理臣君 2018-01-12 202

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哪些企业涉及汇算清缴?采用什么方式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需要做什么?


哪些纳税人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中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除外)。

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类:

居民企业概括起来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本系列着重介绍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知识,如果有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给我们留言互动,以便为您专属指导帮助)

纳税人应采用什么方式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核定征收还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及“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式。

企业所得汇算清缴时,纳税人该做什么?

(一)申报时间牢记

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为企业所得税正常申报期;汇算一般是指对上一年的所得税进行汇算。

(二)预缴金额算清(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由纳税人自行计算上一年度(本纳税年度)应缴的企业所得税,并结合日常预缴税款情况,计算当期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并结合日常已预缴税款情况,在汇算清缴期间多退少补,结清当期应纳税款。

(三)资料报送及时

按时、合规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准确真实的申报表!此外,如果企业涉及到的所得税相关事项(如减免税享受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资产损失情况、特殊性交易情况等),应主动向税务机关备案或申报!

四、那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前,发生解散、破产等情形怎么办?

对于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也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内容甚多,可登录理臣教育网了解详情。在成都的小伙伴可以留意成都会计培训哪家好,以后向往会计方向发展的时候就可以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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