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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税务管理 > 纳税指南 > 营改增后消费者索要发票怎么开?
营改增后消费者索要发票怎么开?
来源:中华会计网 编辑:理臣教育 2016-04-28 1240
  随着5月1日全面“营改增”,很多针对企业的营改增宣传已经展开,那么作为普通消费者到时向商家开发票会有哪些变化呢?目前像很多小型餐馆大量使用定额发票,消费者获取发票时比较方便快捷,那么未来营改增后,这种定额发票还会有吗?
  26日,国税相关人士表示,未来这种定额发票依然存在,在一些餐饮企业仍能看到。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在营改增的过程中税收程序相对简单,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还可以使用定额发票。这也解决了很多经营者不会使用计算机的难题。
  不过,5月1日启用增值税发票后,消费者拿到的餐饮企业开具的发票与现在的发票将有所不同,主要反映在发票的监制章上:目前显示的是地税局监制,而5月1日后则为国税局监制,并加盖国税监制章。据了解,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未来在发票上价和税会分开显示,比如餐饮发票上会分别有“金额”和“税额”,两者合计则是消费者的实际消费金额。
  目前在已经实行营改增的行业中,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往往需要付款方提供单位的财务资料,营改增后消费者依然可以开具单位抬头的增值税发票,而且无须提供单位的财务资料。举例来说,消费者为单位代买办公用品,或者开具用于报销的停车费等发票时,无须向商家或服务机构提供所在单位的财务资料,也可以开具单位抬头的增值税发票。
  在营改增之后,个人买卖二手房的增值税缴纳将是一个特例,因为为方便个人二手房交易缴税,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委托全国地税部门代征这部分增值税。也就是说,个人买卖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原来在哪里缴营业税,5月1日起仍在哪里缴增值税。
  不过买卖二手房者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缴税地点没有什么变化,但征税流程其实更为复杂了:交易信息先要进入地税的价格评估系统,核实后再进入国税的增值税管理系统。由于系统转换需要时间,因此买卖二手房开发票可能会比以前慢一些,这对于当前买卖二手房的热点地区的纳税人尤其要有所准备。
  据悉,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加紧相关软件测试,加强系统的融合对接,并对全国90个二手房交易热点城市实行重点监控,确保税制平稳顺利转换。
此次营改增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保证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不会给纳税人增加负担。以近期受到关注的酒店行业为例,营改增后不仅酒店的税负不会增加,如果住店客人是因公,那么为其报销住宿费的单位也会享受到减轻税负的实惠。
温馨提醒
  5月15日别忘最后一次申报营业税
  由于实行了营改增,从今年5月1日起,原来到地税部门领取发票的企业都改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不过作为过渡期,原来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还可继续使用至今年6月30日。
  根据国税部门的统一安排,4月30日前,企业已经可以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安排办理登记、认定和发票领用等事项,保证5月1日起即可依法依规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今年5月1日以前,如果企业已经在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但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另外,企业一定要注意,并不是5月1日以后就不用跟地税打交道了,因为有一个重要时点是今年的5月15日,在这一天前企业需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至此企业与营业税相关的事宜才算厘清。如果是按季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除了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外,还要在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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