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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税务管理 > 纳税指南 > 【纳税指南】哪些情况下买房可以免契税?
【纳税指南】哪些情况下买房可以免契税?
来源:理臣教育网 编辑:理臣君 2018-03-08 228

近几年,随着楼市高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房,而关于买房的那些事,有几个人是知道的?么哪些情况下买房可以免契税?理臣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买房纳税指南的资料,大家可以留存参考。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具体的征税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

 

情况一:符合规定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情形

(一)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二)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以集资建房方式建造的普通住房和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可比照次规定免税。

参考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情况二: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权属情形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参考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

情况三: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权属变动情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于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参考政策:

《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

情况四:特定原因重新取得房屋权属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丧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二)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的、占用的,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参考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

情况五:属于棚户区改造情形

(一)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契税;

(二)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

参考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

看完了这些内容,你对哪些情况下买房可以免契税搞清楚了吗?想必现在你也是小专家一枚了!房屋购税的知识还很丰富,厦门会计培训期待您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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