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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税务管理 > 典型案例 > 【案例解读】进销项不一致被税局处罚,会计开票要注意八种情况!
【案例解读】进销项不一致被税局处罚,会计开票要注意八种情况!
来源:小艾财税俱乐部 编辑:小艾财税俱乐部 2017-09-28 1118

今年年初,王先生就职的一个化工行业的商贸企业,从外地进了一批硫磺,进项发票上商品名称也是硫磺,但是该企业对外销售的时候,根据硫磺的具体特性,所开的发票名称分别是固体硫磺和液体硫磺。


没想到没过几个月,当地税务部门就找到该企业,说该企业涉嫌虚开发票,因为销售的商品没有进项。后来该企业经过多次解释,并在税务部门实地检查后,才给该企业定性为进销项名称不一致,并给以了相应的处罚!

通过该案例,大家应该知道,作为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所开的销项发票要求必须有对应的进项发票,而且名称必须一致。

国家税务总局明文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这就是说,作为商贸企业,你的商品名称在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名称必须一致!

会计使用专用发票注意八种情况

最近接到很多企业的电话,说是税务局找他们,说是开的发票有问题,并让他们把商品编码的截图发给税务部门,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企业在开票的时候,商品选择的税收分类编码不规范造成的!

在这,提醒大家,使用专用发票的时候一定注意以下八种情况:

开票时一定按照实际商品进行开具,不得变更名称,不能按照客户不合理的要求开具;

不得虚开发票,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保证三流一致,即:发票,货物,资金三个方面保持一致;

作为商贸企业,一定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虚开,随意开票;

商品名称一定要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而且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发票打印的时候,一定要规范的打印到发票上,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有些打印机设置的原因,往往后面打不全);

专用发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

坚决杜绝买卖发票!任何买卖发票的行为,金三系统都能查出来,不仅不能节税,而且还会补税,交滞纳金,罚款,情节严重会触犯刑法!

开票事小,涉税事大。因此,作为财务人员,一定要加强发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发票管理规范,也许你的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给你带来很大的涉税问题!

简评:

我国是以票控税的国家,发票在税务监管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特别是营改增后,随着金三全面上线,税务局的信息收集和监控能力大大提升。对于营改增前,一些企业在发票管理过程中的“随意”、“不规范”行为,应从管理制度层面予以纠正,否则可能引发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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