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10省份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有些同时上调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是五险之一,一般是由职工与用人单位共同缴纳。近日,多地相继出台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并且不影响保险待遇,这不仅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而且也为职工们省下了一笔小钱。

日前,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加速落地。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10个省份出台政策,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官方强调,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至少10地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今年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近期在解读中透露,全国共有22个省份符合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本条件。

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下发后,地方层面上迅速落实。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至少已有山东、浙江、江苏、河北、山西、辽宁、吉林、宁夏、新疆、甘肃等10个省份印发通知,明确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

多地下调失业保险个人费率

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记者发现,此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多数地区主要是降低单位缴费费率,但也有不少地区同时下调了个人缴费费率。这也为在职员工们省下了一笔小钱。

如,山西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部分由1%降至0.7%,个人部分由0.5%降至0.3%;山东提出,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河北也明确,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分别下降0.3和0.2个百分点,分别降至0.7%和0.3%。

失业保险单位费率降低,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而个人费率的下调,也会惠及广大职工。如,河北经初步测算,降费率后,全省今年企业和职工将少缴纳失业保险费近9亿元,其中企业约5.4亿元,职工约3.6亿元。数字不可谓不客观。

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对于失业保险费率的降低,有人提出疑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之后,广大参保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是否会受到影响?对此,人社部失业保险司负责人表示,总体看,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上述负责人指出,据测算,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后,一些统筹地区将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不过,可以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时足额发放。

有记者注意到,有些地方不但降低了失业保险费率,同时,还提高了失业保险金。如,吉林近日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和《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全省最高标准由1056元/人/月提高至1256元/人/月;最低标准由784元/人/月提高至960元/人/月。

在不下调失业保险金的情况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加速落地,无疑是广大企业和劳动人民的福音,虽然目前,该政策只惠及10个省份,未来定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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