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达到逃税、避税等目的,而选择虚开发票的事件历来有之。一般情况下,工商局的火眼金睛总能看穿你,让你无法收场。那么工商局是如何发现虚开发票的呢?
你单位注册企业存续时间短;大量领购发票;进项发票的品名与销项发票品名不匹配,进项发票开票单位至今大多数状态是非正常;资金往来异常,有资金回流迹象;法人代表已走逃,被认定为非正常户;企业会计人员反映你单位经营异常,符合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虚开发票的特征。
不要惊讶,以上情况税务机关通过各种监控手段很容易就能查出。如果你还在为暂时没出事而感到庆幸,那就要小心了,因为那只可能是时候未到,当你准备处理得时候,工商局已经收集万充分的证据了。
如果成立皮包公司套取专用发票进行虚开,不要觉得侥幸,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要铤而走险,那么就先做好入狱的准备吧。
如果还在购买这种公司开出来的所谓没有风险的发票进行抵扣,为了避免得不偿失,最好尽早收手。
1、短期成立多个皮包公司进行违法开票属犯罪
如果你妄图短期内成立多个皮包公司进行违法开票行为,那就听好了,注册公司容易注销难,实名登记走逃难!除非你不再行走社会,否则无论你走到哪里,你黑历史都会如影随形。
注销公司要经过严格的税务检查,要想不被发现就能够轻轻松松注销,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你不注销,就会被列入非正常户,那时,企业和法人代表、股东都要列入黑名单。
一旦被列入黑名单,那么在往后的3年之内你再也无法以自己名义注册公司,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个人征信将受到严重影响。以后贷款、出国等都会成为难题。这还是小事,重点是,你还很可能会被捕入狱,即使侥幸逃脱,从此在社会上也会寸步难行。
2、短期内不可能大量领用专票虚开
短期内大量领专票不是你想的那么容易,为防止出现虚开、欠税、开具后跑逃等税收风险,税务机关做了大量工作。
新成立公司首次申请发票用量和限额都进行了严格限制,如果你要进行增量和调高开票限额,那就更需要提供大量资料进行审核了。比如提供三个月银行流水、购销合同等等。
增值税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超过十万元的,必须实地核查,形成核查报告。而且就算这样,每次增量还是有数量限制。
税务局要求了各单位不得擅自减少省局规定纳税约谈辅导的管理环节,如果因为没有按照操作指引完成导致发票流向虚开企业,税务执法人员也是面临重大风险的。因此,审核人员是不可能掉以轻心的。
对于购销合同提供,发现疑点的,暂不批准其相关申请。审核人员会审验购方或销方盖的印章是否为上网章,不是上网章的视为合同有问题,是上网章的,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利用网络查询上网章的真伪;对购方或销方涉及省内、市内纳税人的,可以通过金三系统核实购方或销方是否存在,是否为非正常户;对购方或销方涉及省内、市内纳税人的,可以通过电子底账系统查询购方或销方是否有合同上注明商品的购销行为。
因此,纳税人不要嫌麻烦,去增量审核税务机关虽然流程多,询问多,审核多,但是却大大降低了犯罪,减小了税务机关审核人员的风险。
3、通过虚开发票进行抵扣风险极大。
经常听说金三会比对你的进项销项,进项发票的品名与销项发票品名不匹配会被监控出来。
这个不是说着玩的,以现在的电子数据信息系统,比对这个不是难事。对商贸、工业企业,如果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品名、数量、金额与取得进项税额的发票品名、数量、金额没有对应的逻辑关系等异常情形,对服务企业,如果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品名、数量、金额与经营业务没有对应的逻辑关系等异常情形;如果发现存在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顶格开具、大量作废等异常行为,又无正当理由。都会被重点监控。
4、操作资金流掩盖违法行为,都是有蛛丝马迹的。
单位的开户银行都应该到税务机关进行报备,如果没有,信用登记都会受到影响。资金回流又无正当理由的,也会被监控和检查出来。不走公账走私账的行为都是有猫腻的!
虚开发票企业把发票给受票企业后,有部分受票企业有资金汇到企业账上,汇到账上的资金与开票数一致,经多道转帐,最后汇到受票企业关联的企业财务负责人或者法人的个人银行卡上,资金汇到个人卡前提取了8%,资金到个人卡后提取现金,经到开户银行查询银行凭证,办理提出现金手续后,立即存入受票企业公司帐上。这就是明显的资金返回现象,而且经过询问并无相应采购行为,完全可能就是收手续费开票。
5、切勿从众虚开发票
虚开发票本身就是一个不正当地行为,不要看着他人购买假发票没被发现,就想如法炮制。不要被这种心里迷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简而言之,税务局多得是方法去了解你是否虚开发票,这样的行为是万万不可取得。依法纳税,人人有责,还是安守本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企业吧。
中国企业联合会管理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企业管理咨询专家,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特约顾问,泉州市企业管理专家团高级专家。
理臣资深讲师、知名财税专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前沿讲座》特聘讲师
理臣资深讲师、财务管理专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理臣高级讲师、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