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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你弄明白了吗?
来源:理臣教育 编辑:理臣君 2018-01-27 204

自从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虽然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但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财务人员工作的影响却是很大。为了帮助大家及时了解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熟悉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全面解读营改增后增值税会计核算的方法及特殊事项的处理。

 

增值税规定了9大类业务会计处理

《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九大类业务的账务处理,比如: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当按应收或已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取得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固定资产清理” 等科目,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会计上收入或利得确认时点先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简易计税)”科目。

2.购进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自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当按取得成本,借记“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当期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科目,按以后期间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

3.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则贷记“递延收益”科目;在后续固定资产折旧期间,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附:《征求意见稿》规定的9大类业务会计处理目录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关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相关内容,想学习“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方法”的知识可参加厦门会计培训,有会计专业老师指导,或者直接登录理臣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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