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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非财管理 > 非财知识 > IPO中相关股份支付的问题
IPO中相关股份支付的问题
来源:理臣教育 编辑:理臣君 2018-07-18 465

  IPO 中相关股份支付的问题

  在公司 IPO 中一般都会涉及股权转让的事情,例如 A 公司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2017 年每年都有其实际控制人 B 公司将其持有的 A 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不同的自然人

  (其中有 A 公司的高管、B 公司的高管、C 公司的高管、及其他自然人),C 公司和 A 公司一样同受 B 公司控制。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1 元每股,在 2017 年底 A 公司引入了外部投资者 S,经评估 S 公司以 4 元每股的价格入股 A 公司。

  请问:

  1、此时是否需要对每个年度的股权转让都确认股份支付?

  2、如果对每个年度的股权转让均确认股份支付,是否属于是会计差错?需进行追溯调整

  3、如果对每个年度的股权转让均确认股份支付,是否能以 4 元每股的价格进行计算?

  4、如果只在最后一个年度进行股份支付的确认,是否之前的股权转让可以不确认股份支付?

  5、能否将这几年的股权转让都在 2017 年度进行股份支付的确认?即将差额全部计入 2017 年度的管理费用与资本公积?

  6、如果每个年度都需确认股份支付,且与该公司的同类或类似公司的公允价值无法从公开资料获取的情况下,该如何确认当时的公允价值?

  答案:

  如果 C 不是 A 的子公司,则:

  1、A 只需就其高管和员工低价从 B 受让的本公司股份确

  认股份支付。B 转让本公司股份给 B、C 的高管和员工,无需在 A 的层面上确认股份支付。相当于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本企业承担股份支付费用。

  2、是。

  3、因为 4 元是 2017 年末外部投资人的入股价格,因此对授予日距离外部投资人入股日超过 6 个月的情形,不建议以 2017 年末外部投资人入股价格为基础计算股份支付费用。

  4、5、不恰当。

  6、建议参考《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提示[2016]

  第 8 号——IPO 企业股权激励工具关注的审计重点》中“四个维度”的表述,依据各该年度的财务资料(如 A 企业在各该年度的盈利及各该授予日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合理确定各授予日的标的股份公允价值。如果想了解更多财务人内容可参加广州会计培训班,或者登陆理臣教育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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