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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搬迁的所得税风险指引
来源:综合整理 编辑:理臣君 2018-10-10 209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不少企业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18号)规定,搬迁收入可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 废止了国税函[2009]118号,明确企业发生的购置资产支出,不得从搬迁收入中扣除。新规定解决了原118号文一方面从搬迁收入扣除购置资产支出,另一方面又按购置资产支出全额计提折扣所造成的“双重扣除”弊端。

  40号公告已实施快7年了,已有不少搬迁企业已超过5年,应视同完成搬迁了,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值得关注的风险。

  一、虚亏损,挖个大坑迎搬迁

  A企业搬迁2014年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2800万元。在2015年汇算清缴期间,税局通过数据交换,从财政获得该信息,但该企业却未向税局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难道是企业隐瞒这块搬迁收入吗?

  经调查,该企业声称因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执行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的规定,搬迁收入2800万元,已在2014年的“营业外收入”中申报。A企业在取得搬迁收入的当年如实全额申报了,应该是没有税收问题了。

  但是评估人员发现该企业2013年、2014年亏损严重,两年合计亏损了2650万元,还好有这2800万元的搬迁收入进账,企业2014年才实现“扭亏转盈”。为什么这两年会亏损这么多呢,经分析该企业的“投入产出”指标,发现在2013年当地政府确定要搬迁后,企业人为加大原材料的消耗量,虚做亏损,以迎接大额的搬迁收入进账。

  二、走核定,定率征收避清算

  B企业搬迁2014年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2800万元,通过“专项应付款”单独核算。在2015年汇算清缴期间,按40号公告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该笔政策性搬迁收入一直挂在“专项应付款”账上不曾使用。

  2019年该企业以账务核算不健全为由,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税局发现该企业本应该在搬迁时间满5年的2019年度对搬迁所得进行清算,企业却在2019年提出核定征收以逃避搬迁清算。

  三、迁异地,信息隐瞒不申报

  C企业搬迁2014年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2800万元,未做账务核算,当地税局通过数据交换,从财政获得该信息,要求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不料C企业一直以文件未收集齐全为由没有按期报送。

  2014年底C企业申请迁移至其他县市,意图隐瞒政策性搬迁收入不申报,当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二十四条规定:“企业迁出地和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的,由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企业搬迁清算。”,将前期C企业有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的信息以信函的形式告知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

  四、玩失踪,先拖后赖待注销

  D企业搬迁2014年取得政策性搬迁收入2800万元,未做账务核算,当地税局通过数据交换,从财政获得该信息,要求其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D企业也如实作了上述材料的报送,但是每年税局跟踪搬迁进度,D企业均表示目前正在找新厂址,机器还未下订单。到了2018年税局竟然发现无法联系上企业老板,D企业失踪了。

  被税局依照法定程序认定为非正常户后,D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直接判为D级,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若在异地被发现为该非正常户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金三系统会通知其回原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但这里要强调的是,D企业有政策性搬迁所得未清算,税局是不会让它非正常两年后注销的。就算因税局内部岗位交接不畅,其在非正常状态下注销了,D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仍在失信名单之内,也逃避不了他的纳税义务。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的,根据高检发释字[2002]4号的批复,涉嫌犯罪的单位被注销,虽对该单位不再追诉,但对实施犯罪行为的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性搬迁收入的金额都比较巨大,且多为一次性税源,利益大到一定程度,有的人就会铤而走险。

  政策性搬迁时间跨度大,监管难度大,税局更应该高度关注其中的风险,对40号公告和所得税年报系统进一步优化完善。如推行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预扣预缴、搬迁清算后多还少补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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